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吉人社联字﹝2017﹞74号)、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长人社联﹝2018﹞15号)的通知精神,我区于2018年9月批准了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1期 “网络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该校于2018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在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培训网络创业学员30名。
一、培训基本情况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在网络创业培训班结束后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74号文件精神的标准,整理装订了2018年南关第二期培训班全部资料,并于2019年5月30日报请我局申领“网络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我局在收到申请后,积极会同区财政局,对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18年第二期网络创业培训资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情况
5月30日至6月5日我局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对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18年申报的网络创业培训的一个班次30名学员的档案资料进行了检查验收,经审查参加培训学员为30名,符合享受培训经费补贴学员为30名。
三、享受补贴意见
经南关区人社局业务科室相关人员检查验收认为,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网络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符合享受网络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30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45000元整。
欢迎全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88752316
附件1:网络创业培训补贴资金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附件:
2019060614141845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