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月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南关区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之后,分局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牵头统筹部署整改工作,深刻认领巡察指出的短板弱项,坚持从政治高度看待巡察整改,将整改工作作为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规范警务运行、淬炼公安队伍的重要抓手。分局机关党委牵头全盘梳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一剖析问题根源,厘清责任链条,区分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整改三类事项,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推进举措、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与完成时限,构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基层单位具体落实的层级化整改格局。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审定分局巡察整改实施方案、问题台账、整改清单,带头认领重难点问题,主动牵头处置队伍管理、执法监管、党建建设等深层次问题。制定的90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90项;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0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分局党组个别会议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问题。一是固化“第一议题”流程,每次党委会议前,由专人负责拟定会议方案,未经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得进入后续议题讨论,从源头杜绝漏学、缺学情况发生。二是建立会前提醒与会中监督指导,明确会议主持人第一责任,会前由专人提前提醒主持人及参会人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中由专人做好记录,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情况当场提醒纠正。三是将“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工作督查,由机关党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整改,形成长效约束。
2.关于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7月一起警情未及时上报问题。一是压实责任,限时处理。明确请示报告事项由办公室第一时间受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内梳理、审核、上报,杜绝拖延积压。二是建立提醒盯办机制,对需上报的请示报告实行到期前提醒、超期督办制度;由情指中心定期跟踪催办,对未及时上报的及时提醒督促,防止漏报、迟报。三是强化刚性约束,对多次落实不及时、不规范予以通报提醒,倒逼责任落实,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 关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作用发挥不明显整改情况。
针对学习研讨不充分、理论学习自觉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提升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比例,按照学习交流研讨比例应不低于50%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三是将全年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对好的交流研讨成果纳入到第二年的工作计划中,提升工作质效。四是召开专题党委会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研究部署。五是计划每年召开2次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对廉洁文化进行部署。六是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过程中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指示,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到今后的学习中。
(二)关于紧盯主责主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情况方面问题。
4.关于维护社会秩序存在短板整改情况。
针对执法办案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精细化治安防控稳控存在盲区、日常执法环节程序规范程度不高、涉案财物登记不详实问题。一是开展执法理念专题教育,对执法程序规范开展专题培训。对全局执法单位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全流程严把法制审核关,强化执法办案系统应用,形成执法细则规范全流程监督闭环。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树立守法理念,从管理上、机制上杜绝违法犯罪问题滋生蔓延。三是加强对特种行业的日常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四是改进工作模式,延伸信息触角。五是对涉案财务台账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完善制度,明确登记要求,建立长效监管系统管控。
5.关于聚焦服务民生领域风险防控方面有漏点整改情况。
针对南关区新起航幼儿园未设置防冲撞设施;南关区第五幼儿园未配备防爆毯,辖区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设施不全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保障,成立专项整改督导小组,确保责任到人、时限到天、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培训演练与长效防控保障,定期组织联合演练,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应急处置保障,明确突发警情响应流程,形成联控体系。
6.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规范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2月、5月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保证金总预留比列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执行的问题。一是查找问题根源,立行立改。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立即核查台账,举一反三整改问题。
(三) 紧盯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7.关于加强信息研判能力不足整改情况。
针对化解群众投诉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心系群众,化解矛盾以会议及在工作中的宣讲的模式让分局各实战单位高度重视执法办案方面的问题。开展“创人民满意公安”活动,化解群众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突出重点,源头削减。针对疑难、重点案件,建立疑难案件信访领导小组委员会。三是规范言行,避免投诉,加强调度规范言行,各部门已指定一名专管员,对下派的交办件及时办理按时回复,提高满意率。
8.关于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至2025年个别单位数字证书未规范使用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保密教育和全面自查。对办公设备、文件逐一排查。二是规范工作群组使用规范,解散微信工作群,防止失泄密。三是严格规范使用工作设备,规范设备使用、流转等薄弱环节。
(四) 紧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9.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整改情况。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缺少研究、述责述廉报告不严不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以案促改促治存在短板、内控制度不严谨问题。一是制定党建规范、确保刚性落地。二是建立年度计划前置机制。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各单位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核查,形成长效机制。五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六是所在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派专人到涉事党支部进行宣读,督促参加警示教育大会,从制度上予以规范,确保及时传达。七是组织召开分局内控领导小组会议,对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八是对照巡察问题清单逐项进行修改。九是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对分局内控手册进行修改完善。
10. 关于内部监督职责未充分履行整改情况。
针对警务督察作用发挥不明显、公车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八小时以外”监督缺乏有效抓手问题。一是压实督察责任,提升监督效能。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重点岗位开展高频次现场督察与视频抽查,切实解决督察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二是强化教育警示,严明纪律作风,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警示教育和纪律条令学习,坚决扭转作风懈怠、行为不文明等问题。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内部监督、作风管理、考核问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走深走实,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四是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登记、审批全流程管理。五是强化日常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学习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强化纪律意识,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六是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攻坚专项行动。七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全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五) 紧盯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1. 关于抓机关党建工作力度不到位整改情况。
针对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不足、组织生活会标准不高、主题党日开展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出台《南关分局党建工作规范(试行)》从制度层面予以保障。二是召开基层党支部培训会议,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三是不定期对各党支部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四是开展党建和思想工作自查,规范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从制度上规范组织生活会标准要求。五是强化政治督导,机关党委派专人参加各单位组织生活会,严把会议质量。六是规范党内生活,定期检查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八是制定年度主题党日计划,建立长效机制。九是定期发布主题党日工作提示,确保主题党日贯彻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南关分局党委将持续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韧劲不松。紧盯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回头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深挖问题产生根源,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党建引领警务、队伍日常管理、财经内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补齐制度短板,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整改成果深度融入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管控等主责主业,持之以恒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牢牢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公安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8544306017;邮政信箱: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长春市自由大路3298号);邮编:13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