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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6-10-14 13:33 来源: 南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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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1月30 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1.压实政治责任,构建闭环整改体系。严格落实“党组负总责、班子成员领责、部门直接扛责” 三级责任链条,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对照分管领域逐一牵头攻坚,阶段性调度分管问题整改成效。

2.坚持靶向施策,分类推进问题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规范类、作风类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需要动态修订、长期规范的制度类问题限期完善制度、固化流程;对需要专项整治、持续督导的业务类问题开展专项清查、警示教育、督察问责,做到“当下改” 与“长久立” 一体推进。

3.强化督导问效,严防纸面整改。由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协调、督办落实整改工作,对整改台账逐项核验,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干警绩效考核硬性指标,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苗头及时纠偏,以刚性约束保障整改质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2022年以来事关政法工作有关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不及时问题:一是2026年6月正式修订《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则》,清晰界定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等必须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事项,规范报送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二是2026年5月组织全院所有庭室负责人、内勤开展制度全员学习,覆盖14个部门;三是设立综合办公室专人台账管理员,建立月度排查提醒机制,每月底梳理当月需上报重大事项,全年已按要求上报重大事项11件,将请示报告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出现迟报漏报予以扣分。

(二)关于紧盯主责主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情况方面问题

1.关于履行职能责任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案件办理流程不规范,2022年以来先后发生多起上诉案件超期移送问题:一是2026年3月开展上诉案件超期移送专项清查,逐案建立清单,列明案号、承办法官、超期天数、未移送原因,全部完成卷宗补移送,实现存量问题清零;二是根据超期情节轻重,对涉事法官进行处理,形成处理台账;选取超期典型案例开展全院审判人员警示教育,剖析审限管理漏洞;三是强化上诉移送节点系统预警,设置移送期限自动弹窗提醒,将上诉卷宗按期移送率纳入法官月度质效考核。

针对文书档案管理不严谨,2022年以来卷宗的法律文书出现错别字和卷宗整理不规范,部分归档档案材料无卷内目录、无备考表等问题:一是对2022年以来出现法律文书错别字、卷宗整理不规范的相关案件进行全面复盘,组织相关法官及辅助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作出书面检讨;202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2023年未及时归档的案卷,档案部门出具归档完成回执;二是2026年5月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的3名业务骨干进行学习交流,双方围绕法院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四大类核心业务开展系统性学习交流,针对日常工作中的整理难点、台账规范等问题深入沟通研讨;三是建立法官主体负责、助理初审、档案室终审“三级卷宗审核把关制度”,案卷不合格一律退回整改;将文书差错率、卷宗归档及时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和部门评先选优。

2.关于司法服务质效与群众期待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网上立案审核反馈不及时、电话接听解释不到位、立案等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不完善等问题:一是立案庭2026年3月落实网上立案7日内审核办结硬性规定,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开通短信、平台、微信三重审核结果推送提醒,网上立案超时审核投诉清零;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与1个工作日答复承诺,对咨询类诉求当场解答,复杂事项建立台账跟踪督办;三是诉讼服务大厅更新立案流程图、起诉状模板,增设便民指引标识,完善“好差评” 评价体系,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衔接,使用文明用语,保持工作耐心,做好适度应急管理能力的提升,优化人员轮岗衔接。

(三)关于紧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2022年以来研究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多为宣读上级通报情况,或研究处分决定事宜,对案件暴露出的廉政风险,未充分研究与分析问题:一是硬性建立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党组会议流程,研究处分必须同步剖析廉政风险漏洞,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二是2026年6月完成2022年以来本院违纪案件全面复盘,深入剖析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三是由政治部(督察室)牵头,结合2026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参考2025年全市法院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情况,结合本院当年核心工作,逐项落地落实相关任务,杜绝简单复制往年内容。

针对班子成员廉政履职作用未有效发挥,2024年以来少数党组成员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不正确履职问题:一是开展现任班子成员“靶向警示+谈心谈话”行动。鉴于部分受处分班子成员已退休,重点聚焦现任全体班子成员,以2024年以来班子成员违纪案例为警示,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

二是明确班子成员三项硬性履职要求:要深入分管庭室、基层法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重点检查审判执行、窗口服务等关键环节,留存排查照片及记录;个人需对照违纪案例,自查自身分管工作及个人作风存在的风险点;牵头抓好分管领域警示教育,杜绝同类违纪问题重复发生;三是2026年6月完成上半年班子成员廉政履职专项核查,核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分管庭室、随机谈话干警(每分管庭室不少于3人)的方式,对履职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的现任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再次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2022年以来先后有数名党员干部因存在违法违纪情形,被判处刑罚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问题:一是2026年3月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强调全院要以“司法作风改进年”行动为抓手,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要强化政治监督、二要坚持严的基调、三要靶向施治作风问题、四要筑牢纪律思想防线、五要健全责任体系,督促政治部(督察室)用好第一形态,对干警的行为和作风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开展干警“廉政底线”专项教育。强化对干警的常态化教育和监督,打通压力传导“最后一公里”,由政治部(督察室)开展专项警示教育,重点选取本院及其他地区法院干警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干警参加职务犯罪公开庭审旁听,以案为鉴使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三是大幅提升审务督察频次,每月定期在微信工作群中进行审务督察工作提示并通报审务督察情况。依照新修订的《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办法》细化问题线索处置、问责标准,形成督察通报点名到人,政治部(督察室)针对问题形成督察建议函,详细列明督察发现的问题、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及时限,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或整改后反弹的,坚决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切实强化督察部门监督效能。

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22年以来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多次未主动通知派驻纪检组参会监督问题:一是2026年6月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干部职级晋升、科级干部选拔等全部明确为必须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的“三重一大”事项;二是设立“会议监督提醒专员”,在党组会议题征集阶段,对拟上会议题进行审核,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在会前2个工作日,送达会议通知及议题材料,留存派驻纪检组;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在研究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重大事项时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监督建议作为会议决策的重要依据。

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未按照2020年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正式运行的通知》要求建立电子商城采购制度问题:一是按要求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城采购制度。依托电子商城,实现小额零星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高效化、规范化;二是组织综合办公室财务、采购人员学习《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熟练掌握电子商城操作流程;三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财政厅电子商城运行通知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业务学习必修内容,确保采购人员懂政策、熟流程、守规矩,财务报销环节严格审核采购渠道。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2022年、2023年诉讼费财务帐金额与吉林银行对账单不符问题:一是2026年3月由综合办公室财务人员逐笔核对2022年、2023年年度诉讼费银行流水,编制正式银行余额调节表,厘清差额形成原因;二是2026年4月完成历史遗留问题溯源整改,规范办案人员开票节点提醒机制,避免重复记账;三是建立诉讼费月度对账制度,每月核对财务账簿与银行对账单,确保账实相符。

2.关于内部监督职能未有效发挥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督察职能弱化,自查自纠机制运转不畅通,2022年以来已经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多为派驻市法院纪检组和区纪委监委发现查处问题:一是推行不打招呼现场突击督察,重点检查诉讼大厅在岗纪律、庭审规范、执行接待作风,督察通报直接点名庭室与个人,提升督察效能;二是围绕“已发案”倒查风险点,督察室对2022年以来由上级纪检部门查处的本院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逐案复盘,梳理出案件暴露的高风险环节,并针对共性问题、多发问题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落地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推动从“个案查处”向“类案防控”延伸;三是全面梳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由政治部(督察室)牵头,联合各业务庭室、基层法庭,全面梳理审判执行、立案登记、财产保全、评估拍卖、执行案款发放等重点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及责任人员,细化督察重点。

针对考勤打卡制度空转,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2022年以来多人多次未打卡,党组未作处理问题:一是每月由政治部下发全院考勤通报,对打卡异常人员进行重点标注,提醒部门负责人及时约谈,每季度对持续打卡异常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将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绩效奖金、评优直接挂钩,严格扣减对应绩效待遇;三是2026年6月修订《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暂行规定》,明确请假审批权限、流程、时限及销假要求,堵塞制度漏洞,打卡纪律执行刚性显著增强。

针对作风纪律整顿不扎实,2022年以来多次因干警着装不规范、庭审摆牌不正确等原因,被长春中院审务督察通报问题:一是实行庭室月度纪律自查表制度,督察室随机复核,自查不实追究庭室负责人责任;二是建立上级督察通报“24小时核查、3日内整改”闭环机制,凡收到上级法院审务督察通报涉及本院问题的,政治部(督察室)在收到通报后2小时内转发给相关庭室负责人,要求庭室负责人在24小时内查明具体情况(是谁、什么时间、为什么),形成简要书面说明报政治部。3天内,相关庭室必须完成整改(如补齐摆牌、规范着装),并附整改后照片;三是建立作风纪律“红黄牌”预警机制。政治部(督察室)对日常检查及上级通报问题实行积分管理,每发生一次作风纪律问题,对所在庭室加计1分(重复发生加倍计分)。庭室累计积分达3分,向负责人发“黄牌”,由负责人约谈整改;累计达5分发“红牌”,由分管院领导约谈负责人。每季度通报积分排名,年度积分作为庭室负责人考核重要依据。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各部门多次公务用车未完成相关内容登记,执行局车辆使用记录不全,未能反映所有车辆使用情况问题:一是综合办公室实行公车专人管理、一车一档,完善行驶时间、地点、里程、油耗、费用全要素登记簿,2026年3月完成历史漏登记录补录;二是强化桃源法庭、幸福法庭两个派出法庭车辆台账月度抽查,执行局车辆使用全部逐笔登记;三是每季度开展公车使用专项核查,严禁公车私用、登记虚化,台账完整性全部达标。

针对公务差旅机票未通过政府采购,不符合财政部[2014]33号文件要求问题:一是明确公务机票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公务行APP定点渠道购票,组织财务、出差经办人专题培训;二是财务报销前置审核机票采购凭证,非合规渠道票据一律退回不予报销;三是将差旅报销规定嵌入部门例会常态化提醒,2026年4月之后所有公务机票全部规范采购。

(四)关于紧盯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落地不实,审计局提出公务用车登记不完整情况依然存在问题:一是综合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已于2026年3月对公车开展逐车逐人逐档核查,确保信息完整可查;二是对全部公务用车逐车建立行驶、加油、维修、保险完整台账,完成所有历史记录补登;三是实行部门用车管理员专人保管钥匙、逐笔登记制度,办公室每月抽查核对,形成常态化核查机制,彻底解决整改反弹问题。

针对上级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效果不好,2022年以来长春中院多次通报干警着装不规范、庭审摆牌不正确等情况依然存在问题:一是2026年3月立案庭召开专题庭务会,庭长带头检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全体成员对照反思、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二是坚决调岗,强化警示震慑。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全庭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窗口纪律是红线,群众感受是底线,绝不允许任何人在窗口岗位上心存侥幸、行为失范;三是修订窗口工作纪律,明确窗口开放期间确需通过手机长时间处理工作的,必须转入后台区域操作。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每周窗口例会增加纪律讲评环节,将服务态度、在岗状态作为重点,切实筑牢思想防线,窗口在岗纪律明显好转。

三、下一步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院党组坚持定期研究整改“回头看” 工作,党组书记持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常态化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巩固,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定期复盘,对长期坚持事项按月调度,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二)深化标本兼治,固化制度长效运行体系

对本次新修订的5项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学习、刚性执行、年度评估,根据运行实际动态修订完善;针对审判超期移送、卷宗管理、窗口服务、财务管理、公车差旅、党建规范等高频风险点,持续细化操作细则,实现“整改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 治本目标。

(三)强化监督闭环,做实常态化督导问责

充分发挥政治部(督察室)审务督察利剑作用,将巡察整改遗留事项、反复易发问题列为年度重点督察内容,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案卷评查、谈话走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整改反弹的部门和个人依规严肃追责,以严的纪律保障整改成效长效稳固。

(四)注重成果转化,以整改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

把巡察整改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司法为民服务优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在案件质效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提高、廉政风险有效防控、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上,为南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主动接受监督,常态化做好整改公开公示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适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主动接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补齐整改短板,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558895;邮政信箱:长春市亚泰大街8058号;邮编: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