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南府公告〔2025〕21号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幸福乡红嘴子村、富裕街道富裕村村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外,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长春市伊通河城区南段防洪工程),拟征收幸福乡红嘴子村、富裕街道富裕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幸福乡红嘴子村、富裕街道富裕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约102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东至畅溪街,南至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至红嘴子村集体土地,北至绕城高速公路。
二、征收土地目的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