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人社联[2020]12号)、《关于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6 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长春市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指标的通知》(长就组办[2023]1号)的相关规定,我区于2023年批准了榆树市跨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第一期至第三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3年6月3日至6月10日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学员90人。
经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验收认为,榆树市跨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89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13.35万元整。按照文件要求,拟对开展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接收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
欢迎全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88752316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2023南关创业培训公示补贴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