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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 2023-02-20 11:06 来源: 南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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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南关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从严从实把好依法决策关口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常态化监管。年内,经集体审议确定《2022年建设幸福南关行动计划》、南关区行政区划调整、新民胡同征收补充方案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

  2.严控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明确制发主体、严把规范性文件关口。2017年以来,我区无新增规范性文件。下发《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进一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上位法不相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

  3.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率100%。年内,区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合同、文件等共计38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8份。

  4.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2年,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3次,审议包括6个议题。审议各类合同、文件共计11个,出具书面意见书1份。

  (二)创新机制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梳理权力事项清单。重新梳理街道法定执法事项69项,乡镇法定执法事项129项,街乡综合执法事项125项,街道吹哨高频执法事项29项。制发《长春市南关区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边界、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2.创新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流程等,构建区域共建的运行机制,使“小街道”撬动“大单位”成为常态。我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法和桃源街道“五长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模式在全省专题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幸福桃源”小程序模式在全市推广。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对纠错案件全面进行剖析、逐一进行清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狠抓行政执法败诉案、行政复议纠错案、市长公开电话投诉案、行政执法信访积案、新闻媒体曝光案和案卷评查发现的瑕疵案等6类案件倒查整改。

  4.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全面落实“一案三书”制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制定南关区政府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29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3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8项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2项。

  (三)多措并举着力提升营商环境

  1.强化惠企服务。制定《南关区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方案》,推动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建立区级领导包保重点企业,机关干部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作机制,搭建南关区营商合作平台,促进企业间互通有无、合作共赢。加大营商环境案件办理力度,建立营商环境投诉建议平台,全年处理营商环境案件28件,发出营商环境案件转办通知单10份、警示通知单3份。

  2.推进信用建设。制定《2022年南关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了信用建设工作目标。夯实信用基础工作,完成信用信息归集2,400余万条、市场主体信用承诺347,531份。开展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修复工作,全区68家市场主体退出失信台账,实现信用赋能经济发展。深化“信用+金融楼宇”场景应用,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获评长春市信用示范园区。

  3.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围绕“最多跑一次”进行再深化、再推进、再提升、再探索、再实践,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简单、最便捷、最周到的政务服务。2022年,我区累计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5.7余万件,群众满意率100%。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政务大厅受理事项负面清单》《权责清单》《简政放权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扩大了24小时自助服务的覆盖范围,新增国家电网、公安户籍和“吉事办”柜式终端等全省独有的自助设备。

  4.深化数字赋能。运用大数据、5G等技术,创设“一码通办”掌上办事系统,在原有版块的基础上增设“惠企政策直达”、“投诉建议受理”等服务功能,实现“政策精准推送、需求智能匹配、申领一键办结、法律咨询服务在线解答”全流程掌上闭环。年内,受理群众诉求591件、办结率99.5%。

  5.抓好涉企法律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街乡公共法律服务站、54个律师事务所、民众公证处,全覆盖设立助企法律服务窗口,畅通助企发展服务绿色通道。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用工投资等涉及法律风险事项,进行免费“体检”。区法院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提供“点菜式”司法服务,为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提供司法支持。

  (四)优化资源高效化解社会纠纷

  1.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制定出台《南关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实施细则》,形成法院、检察院、复议机关、行政机关等多方联动机制,减少行政争议进入复议、诉讼程序的频次,实现源头化解。搭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截至目前,诉前化解行政争议75件,成功调处涉重大项目纠纷76件。府院联动召开联合座谈会20余次,发出司法建议5份。

  2.提升“三调联动”体系运行水平。开展“万家万事和”调解专项行动,全年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零激化”,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机制,全年共成功调解民事案件320件,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积极推动“双所共建”工作,司法所与派出所通力合作处理矛盾纠纷,完善警调对接工作机制,使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高效运转。

  3.推动法律服务精准下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机制,推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法治保障良性互动。创设社区“法官工作站”,区法院派出法官、法官助理入驻民康街道园东里社区、西门里社区开展业务,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全年开展预约立案、法律咨询等服务50余件。持续深化人民法庭进网格,推进“无讼村(社区)”工作落地生根,让老百姓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建全监督体系。加强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加强离任干部审计专项监督,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全覆盖。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5个,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13人。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持续加强对窗口单位、职能部门的监督。强化行刑衔接,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2.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推进权责清单、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优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增强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疫情期间,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的舆情阵地作用,累计发布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各类信息1,331条。全年,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54条,其中337条推送至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报送工作全市县区排名第一。狠抓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区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59件,全部办结。

  3.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制定《长春市南关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从今年受理的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来看,均主动化解矛盾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前置作用。受理的3个案件,分别是针对企业的行政处罚、拖欠工资、信息公开三个方面的案件。调解率达到100%,均未进入行政复议的正式审理程序。2022年,全区共受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6件(区政府为被复议机关),无被纠错案件。共受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4件,败诉率0%;街乡及区政府部门应诉案件22件,败诉率13%。发挥区政府负责人引领示范效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全年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回复率100%。

  二、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强,重实体、轻程序情况仍然存在。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平衡,执法水平参差不齐,行政行为规范程度不高,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仍有发生。

  三是法治建设力量不足。现有队伍力量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事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人员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匹配工作任务要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亲力亲为,切实部署法治建设。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解决依法治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谋篇布局、量化指标、实化任务,做到整体推进、一体建设。2022年9月21日,鲁月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上进行现场述法。

  2.以学促能,主动提升法治思维。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主要负责人主动安排学法内容。年内,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4次,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3.动真碰硬,解决法治建设难点。将法治建设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全区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由司法局发挥牵头揽总、综合协调职能,制定督察方案,设定考核细则,采取“线上+现场”的督导工作方式,对62个街乡、区直部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并推动整改各类问题,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及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着力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深入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强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评价,形成闭环责任体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

  (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强化赋能增效,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诚信南关”新名片。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监督机制。加快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开评议、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监督结果运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倒逼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着力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行政争议调解机制,抓好负责人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合力,强化调解与公证、仲裁、复议、诉讼、行政裁决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舆情回应,注重政民互动,提高公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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