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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1-29 14:25 来源: 南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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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长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南关区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拟晋升上一级职称(含晋二、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已参加年度正常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不再单独激励。已享受2022年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提前一年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政策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聘原则

  本次职称(岗位)申报评审工作是落实我省抗击新冠疫情有关政策,给予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参评机会,评审将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水平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贡献,切实做到把品德好、能力强、业绩优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出来。

  三、指标数额和推荐方式

  市人社局分解给我区共计9个名额。由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将推荐名单及各项推荐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经区人社局审核、汇总,择优形成推荐名单,报区政府同意后,向长春市人社局推荐人选。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按照个人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拟推荐人选须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二)填报材料。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向区人社局报送推荐人选时,应填报如下内容:

  1.被推荐人在《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一览表》(附件1)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附件2)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附件3)中选择符合自己的一览表填写。

  2. 推荐单位自行填报《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附件4)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三级岗位激励评审汇总表》(附件5)。

  3.推荐报告。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撰写推荐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人社局报送推荐人选。报告中需明确组织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对推荐对象的基本申报条件的审核情况等内容。推荐人选为2人以上的,需排序。

  4. 保证书。每名被推荐对象需填写一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暨推荐保证书》,逐级签字盖章确认(模板见附件6)。

  5. 公示结果证明。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出具一份公示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对象、公示结果等要素内容,并附公示名单,签字盖章确认。

  6.疫情期间工作表现鉴定材料。由推荐单位出具被推荐对象在疫情期间一线工作表现的鉴定材料,要具体见人、见事。

  纸质版材料要求:材料1、2纸质版须逐页盖章一式三份。材料3、4、5、6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要求: 材料1、2、3、4、5均提供可编辑文档和盖章版PDF扫描件各1份。设两层文件夹:第一层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推荐单位+疫情防控一线职称激励推荐材料”,文件夹内含材料2(汇总表)、材料3(推荐报告)、材料5(公示结果证明)和第二层文件夹。第二层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汇总表序号+被推荐人姓名”,内含材料1(一览表)、材料4(保证书)。每个被推荐人按照上述方式建一个文件夹即可。

  区人社局现场审核材料包括:学历原件和学信网查询证明材料(无学信网查询证明的,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当前职称资格证书和评审表、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聘任手续和最新工资表、职(执)业资格证书(视申报专业确定)等原件和盖章版复印件1份。

  (三)推荐公示。区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被推荐对象进行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市人社局参加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政策宣传,让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知、尽知,有序推进推荐申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人员推荐,将疫情防控期间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院感防控、宣传报道、心理疏导、在校学生管理、核酸检测(验)、药品生产研发、志愿服务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等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确保推荐人选叫得响、靠得住、过得硬。    

  (三)按时申报。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佐夫

  受理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2日

  受理地点:南关区政府307办公室(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

  联系方式:0431-85218955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1: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一览表.doc
附件2: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doc
附件3: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doc
附件4: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5: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三级岗位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6:保证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