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抽样单编号GC21220000242030134批次(国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南关区德人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21-07-07),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于2021年7月21日对南关区德人生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4.9Kg,货值22.54元,已全部零售完毕。我局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行政处罚
我局于2021年7月2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南关区德人生鲜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于2021年10月8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免于处罚。原因如下: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能够提供有效证明,证明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韭菜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截止案发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已经全部销售。且当事人在收到执法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后积极整改。
3.排查整改
经排查,南关区德人生鲜超市在购进该批次韭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主办方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完善进货查验制度,把好产品采购验收关。我局已于2021年8月20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
202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