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和《吉林省在职残疾人审核工作有关规定》(吉残就服[2020]4号)要求,4月对长春市南关区135家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残疾人数310.83。现将认证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85238080
南关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南关区2021年度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名单.xls
按照《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和《吉林省在职残疾人审核工作有关规定》(吉残就服[2020]4号)要求,4月对长春市南关区135家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残疾人数310.83。现将认证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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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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