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抽检的香蕉抽样编号(NO.2122010024213037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长春市南关区全安美日鲜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长春市南关区全安美日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小樊香蕉批发供货的香蕉(规格型号:21kg,生产日期:2021-5-27),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全安市场监管所于 2021年6月25日对长春市南关区全安美日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香蕉21千克,货值352元;已全部零售完毕。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全安市场监管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香蕉,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排查整改。
2.行政处罚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2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长春市南关区全安美日鲜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年9月15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原因如下:经营者能够提供上游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产地证明,检验报告,对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事先并不知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3.排查整改
经排查,长春市南关区全安美日鲜超市在购进该批次 香蕉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者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对今后各批次购进农产品严格把关,避免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 2020 年7月19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进行反映。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