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嘎牙鱼(淡水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的嘎牙鱼(淡水鱼)(生产日期:2021-7-6),经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于 2021 年 5月 8 日对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2.5公斤,货值 149 元;已全部零售完毕。南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南关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行政处罚
南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1年 5月 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 (经营单位名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三十四 条第 一 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南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年 8月 3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免于处罚。原因如下:“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可以免予处罚。给予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3.排查整改
经排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 (经营单位名称)在购进该批次 嘎牙鱼(淡水鱼)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南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者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
南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 2021年 5月 1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进行反映。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
2021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