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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时间: 2021-01-22 15:31 来源: 南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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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

  2020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认真落实《关于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内容,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线,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逆行出征,共克时艰,为我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

  

  (一)高位统筹,突出法治建设引领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依法治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是坚持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对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并列入绩效、政绩考核范围。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独立章节,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形成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统筹调度机制。区委常委会听取依法防控疫情、法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汇报。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两次。

  

  二是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南关区“十三五”规划独立章节,并列为“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政府工作报告将“要更加注重法治建设”等相关内容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制定出台《南关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细化部门工作标准;落实层级组织架构,有效强化组织领导。

  

  三是坚持区级领导带头学法常态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建立常态化学法制度。常务会议学法5次,分别学习环境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整体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抓好落实,奠定法治建设基础

  

  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召开专题创建会议,下发《南关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的实施方案》,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申报示范创建为契机,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转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常态化监管。除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外,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文件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类的文书也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共审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南关区夹馅棚户区改造五期项目补偿方案》、《关于南关区轨道交通7号线项目征收公告》等合计38份政府文件、协议,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份。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及13个区直部门已设立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已成常态。今年,列席常务会议12次,参与审议议题48个。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审批流程,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明确包括南关区人民政府在内的16个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将《南关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我区现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只有2016年涉及市场监管的“先照后证”改革的相关文件。自2017年以来,我区严把规范性文件关口,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内,开展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涉及企业公平竞争、关于军民融合、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

  

  (三)多措并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对标《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发了任务分解表,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围绕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和监督评价等重点工作,落实25项任务的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体制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南关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出台了《南关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综合窗口受理人员管理办法》《政务大厅审批人员管理办法》,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制度依据。畅通监督管理渠道。围绕“互联网+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对企业的行政检查行为。聘请63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加大对窗口单位、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

  

  二是优化政务环境。不断深化 “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流程、减环节、压时限,规范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办事环节、审批流程。目前,全区能够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达到958项,占所有审批事项的90%,实现了政务服务在改革中再提速、再增效。推行系列举措,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疫情发生后,创新采取视频导办、预约专办、集成联办等10项便民利企举措,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实现了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突出南关特色,开展“领办”、“帮办”、“代办”服务。开设大项目绿色通道,由专门的领办员全程为企业提供领办服务,保证项目审批不迷路、不绕路;研发智慧化“一键帮办”自助服务系统,满足办事群众的个性化需求;“网格化零跑代办”服务模式首开全省代办服务先河,获得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上半年,面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双重压力,区政府出台包括鼓励投资、助力融资、降低成本、促进消费、稳岗就业、优化环境等激励政策26条,为全区经济发展再添动力。扎实开展“助企行动”。全区540名领导干部带头对接包保554户企业,深人生产经营一线,帮助企业化解发展难题,提振发展信心。开展科技服务企业周活动,建立南关区科技型企业数据库,累计为80余户企业近500人进行有针对性培育和指导。推进项目建设步伐。组建重大项目专班,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先后为7个在建平台引进和储备了一批体量大、业态新的企业项目。

  

  四是优化信用环境。开展信用商街和诚信企业评选活动。选树了南关区首批诚信企业100家、诚信企业标兵10家,出台了包容审慎管理、增加发票申领额度等8项守信激励政策。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通过政府搭台,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点对点沟通、面对面交流,23家金融机构、85家企业共达成意向融资12笔,达到信用赋能,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目的。

  

  五是优化服务环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街乡公共法律服务站、54个律师事务所、民众公证处,全覆盖设立助企法律服务窗口,畅通助企发展服务绿色通道。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对63家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用工投资等涉及法律风险事项,进行免费“体检”。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律师说法形式,发布普法视频,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守法经营、依法发展。

  

  (四)公正文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区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执法模式,以强化实施前置式、优化服务式、推行文明式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双随机”计划检查等方式,使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置于监督制约之中。

  

  一是突出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科学确定综合执法权限范围,制定执法事项清单,疏理街道法定执法事项40项,乡镇法定执法事项100项,街乡集中委托执法事项125项,街道吹哨高频执法事项29项。制发《长春市南关区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集约配置行政资源,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力量,通过建立健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职责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流程等相关制度,构建区域共建的运行机制,以“小街道”撬动“大单位”,全力聚焦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二是突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完成“四项”清单编制工作,制定南关区政府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2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7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3项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2项。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2020年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63件,其中取保候审39件45人,相对不起诉19件,存疑不捕2件,2件向法院提出缓刑建议。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及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剖析整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对纠错案件全面进行剖析、逐一进行清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现已完成32件纠错案件自查报告,对纠错案件较多的土地征收重点领域,进行面对面交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实行一案一整治,销号管理。

  

  三是突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标准化为抓手,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建设,由区政府层面统一制发“三项制度”(长南府办发[2020]9号)。同时将“三项制度”确定的每项任务措施细化量化为具体的制度清单,为推进工作落实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施工图”。制度清单包含11项内容:4个清单、2个流程图、2个名录库、1个文本样表、1个规范用语、1个服务指南。为我区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保证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同频同步。经统计,我区共有行政执法事项573项、随机抽查事项501项、音像记录事项110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84项、行政执法服务指南42个、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52个、执法文书样本160个。

  

  (五)部门联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探讨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解决社会难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府院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一是深化社会治理创新。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将城管、应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进行融合,通过网格长日常走访排查,强化执法监管,化解矛盾纠纷。发动全区1.3万名“三长”参与社会管理、疫情防控,先后发现消除平安隐患165起。

  

  二是加强复议诉讼工作。区政府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2020年9月23日,在段某、姜某诉南关区政府未经登记建设认定两起案件中,南关区政府副区长董志宇出庭应诉。与政府工作人员向法庭详细陈述了涉案建筑物的调查认定经过和政策考量,确保不仅出庭,而且积极发声、参与庭审,显示出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担当。年内,承接南关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0件、行政应诉案件32件,召开听证会2次。

  

  三是健全府院联动机制。自今年4月南关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已经通过该中心化解行政争议39件,其中涉及重大项目纠纷13件。此外还化解了两件争议时间长达8年、10年的案件。行政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2.5%。因化解行政争议获得人民群众送来的锦旗三面。在南关法院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律师工作室”、“法律志愿者工作室”,现已累计调解纠纷5191件,成功1539件,涉及金额达8.5亿元。

  

  四是加强调解工作。建立行调、诉调、警调、访调、民调联动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成功调解劳动仲裁纠纷20件,涉及金额16万余元。实现复议之前有调解,信访与复议相衔接。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指派律师全程参与接待活动,引导当事人运用法治渠道表达诉求,通过法治途径处理争议,平和化解矛盾纠纷。

  

  (六)营造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通过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公交“七进”,宣传范围广,实现全覆盖。各社区以悬挂宣传条幅海报、播放宣传短片、开展知识竞赛、律师讲座、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形式接地气,内容丰富。

  

  一是抓实教育培训。坚持“抓重点,带全局”,着力将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建立和实行区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等相关制度,采用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理论研讨等方式。今年,先后邀请乌洗尘、周知民教授作分别做法治思维与依法治理能力提升、《民法典》、法治营商环境等专题讲座。持续推进“以案释法”活动,通过旁听庭审,观看公开审理案件视频等方式,强化理论联系实践,学与用结合,增强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培训考试人员合计515人。

  

  二是抓实法治阵地。坚持“高标准、高投入”,“七五”普法以来,打造36个法治文化示范点。结合旧城更新改造工程,突出将天乐社区、天利南社区、东风社区、八一水韵城小区、鸿城国际小区等区域改造提升,全力打造成为法治文化多元素集成的新型普法基地。近五年来,全区先后打造形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36个;市级“模范法治街乡”9个;市级“法治文化基地”3个。切实以阵地建设提升的小切口,带动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的大战略。

  

  三是抓实法治宣传。坚持“大普法、大联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发了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全区累计组织法治培训、讲座60余场,宣传各种法律法规1000余次,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宣讲民法典、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等重点法律法规10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发放了学习资料7000多份,在法治南关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法治建设与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落实。尚有一些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出庭应诉认识不足,出庭率总体不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对于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认识界限模糊。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落实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仍需提升,纠纷化解能力还有待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服务发展、服务建设、服务民生、服务稳定,为打造“经济强区、服务优区、管理能区”提供法治保障。

  

  (一)以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对标,强化统筹推进

  

  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研究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做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2021年区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项目。通过府院联动,促进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准则,提升服务能力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问题,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坚持“客户导向”思维,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场主体准入手续,简化流程,压缩时间。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综合改革。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搭建企业家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建立健全企业意见处理反馈的闭环机制。

  

  (三)以健全制度机制为抓手,提高决策质效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大力借助“外脑”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论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报备、清理、评估等动态管理机制。

  

  (四)以矛盾纠纷化解为主旨,强化部门协作

  

  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将信访、复议、调解、仲裁等方式有机结合,互相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基层群防群治队伍、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作用,排查矛盾纠纷,疏导解释,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