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办公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长南办发【2020】51号文件规定,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发放条件,为推进信息公开,增加补贴工作透明度,宣传创业补贴政策,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2日
联系电话:0431-88662892
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