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根据申请人申请,经信息核对、民主评议、联审联批等程序,2020年5月份基本认定下列家庭符合长春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和特困供养条件,拟批准享受,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希望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7天)满无异议的家庭将正式批准享受低保、特困、边缘及低收入。
南关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举报监电话:85282657
南关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南关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拟批准享受家庭名单(2020年5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