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南关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九)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长春市林业局未按整改要求核准行政区毁湿情况,仅对各县区数据做简单汇总,即上报仅有九台、农安两县(区)存在毁湿问题。督察组对上报无毁湿问题的德惠市开展抽查,仅抽查6块湿地就有5块存在毁湿开垦、采砂、排污等问题,破坏面积达500余公顷。
二、整改目标
完成辖区内毁湿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重大意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工作行为,加强日常监督巡视,不折不扣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2019年9月底前,对辖区内所有湿地组织再巡视、再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2019年12月底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跟踪。对确需长期整改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强化跟踪落实。
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化日常巡视检查、暗访抽查、及时建立有效解决问题的机制制度,形成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湿地保护。
四、整改成效
为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区园林绿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系统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同时为加强日常监督巡视,区园林绿化局制定湿地防范预案、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严厉打击非法毁林、毁湿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关于打击非法破坏自然保护区、林地、湿地和草原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提供长春市湿地调查工作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于文
电 话:88665477-6230
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