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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任务(序号六)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 2019-12-18 13:45 来源: 南关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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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南关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六)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对整改持观望态度,以督察组“来不来”为标准确定是否加大整改力度,有的寄希望调整规划或区划范围来规避整改;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 

  二、整改目标 

  督察整改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整改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整改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完善学习制度,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区理论中心组学习“必修课”,深刻领会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理,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机制进行再梳理、再完善,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序时进度高效推进,定期督导调度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解决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201910月底前,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三次督察期间整改任务实施情况、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明确时限,推动解决。 

  进一步强化侵占破坏生态空间监管,全面排查侵占破坏生态空间问题,制定问题清单。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时限,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以调整规划或区划方式规避整改问题。 

  要严肃责任追究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对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的,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整改成效 

  (一)为完善学习制度,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区委组织部制定学习计划并进行学习,并制定《关于对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南关区委组织部谈心谈话制度、《南关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二)南关区整改办制定长春市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长南环督办〔20193),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相关要求,南关区进一步巩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成效,扎实组织开展复查复核工作,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1213日至2019122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于文 

    话:88665477-6230 

  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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