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南关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二)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污染问题屡禁不止。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64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161件,露天烧烤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缺乏行之有效的长效化、常态化、法制化治本措施。
二、整改目标
有效解决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扰民和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三、整改措施
1.生态环境分局、区执法局、各街乡,担负起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综合整治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落实责任。
2.组织健全完善网格化、全覆盖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要求,强化整治措施,将常态监督管理和集中整治有机结合,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工作,逐年取得明显成效。
3.部署年度工作时,将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督查督办、考核问责、定期通报等行之有效的长效化、常态化、法制化治本措施。
四、整改成效
针对南关区存在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问题,制定了南关区餐饮服务业油烟问题整改推进方案、南关区露天烧烤整治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网格化、全覆盖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了无死角、全覆盖的监管网格,并将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有效解决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扰民和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于文
电 话:88665477-6230
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