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南关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八)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部分“水十条”要求的任务未完成。截至2018年7月底,长春西郊、榆树市、农安县污水处理厂尚未完成提标改造,还有100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二、整改目标
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区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工作。
三、整改措施
1.2019年6月30日前,督促现有营业中未完成埋地油罐双层罐改造或单层罐设置防渗池工作的加油站,制定完成改造计划、方案设计、进行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2.2019年9月30日前,督促现有营业加油站完成埋地油罐双层罐改造或单层罐设置防渗池工作,并签订《包保责任书》。
3.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逾期未完成埋地油罐双层罐改造或单层罐设置防渗池工作的加油站进行处罚。
四、整改成效
经排查,南关区现有营业的加油站11家,目前11家加油站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双层罐改造工作,不存在逾期问题,加油站就改造提供了情况说明,完成了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于文
电 话:88665477-6230
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