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南关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六)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举一反三不到位。长春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至今未按要求建立中央环保督察举一反三台账,上报的“长春市举一反三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为空表,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面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举一反三整改台账。
三、整改措施
(一)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其他类似问题。
(二)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暗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举一反三全面开展, 推动有关问题深入整改。
(三)区整改办公室及时调度汇总全区排查整治情况, 建立举一反三工作台账。
四、整改成效
南关区整改办公室及时调度汇总全区排查整治情况, 建立举一反三工作台账并制定举一反三通知,区政府组织开展暗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举一反三, 推动有关问题深入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于文
电 话:88665477-6230
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