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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街道完成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9-10-31 14:28 来源: 明珠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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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一、措施序号4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街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党政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思想上不够重视。一些干部想当然地认为长春市生态环境本底较好,重污染行业少,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不够。个别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重经济增长、轻环境效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等错误倾向。部分企事业单位环保意识薄弱,心存侥幸、打擦边球、顶风作案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承担治污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从2019年4月份开始,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南关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个清单要求,我街将学习《长春市南关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0431—85307569。  

  

 明珠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