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明珠街道完成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9-10-31 14:27 来源: 明珠街道
【字体: 打印

    我单位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四、措施序号13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街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目标:细化完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整改措施:逐级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和要求,明确每项整改措施完成的时间节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一是要“一把手”亲自挂帅。成立整改工作的专门的组织机构,研究细化整改方案,明确部门的具体责任人;二是积极破解难题。在整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破解的办法;三是保证整改经费。要优先保证整改工作所需的经费支出。(要求:做好<会议记录、纪要>保证整改经费。要优先保证整改工作所需的经费支出。)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南关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个清单要求,我街召开专题党委会,成立组织机构,细化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每项整改措施完成的时间节点,同时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0431—85307569。

  明珠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