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六、措施序号16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街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举一反三不到位。长春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至今未按要求建立中央环保督察举一反三台账,上报的“长春市举一反三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为空表,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问题。
整改目标:全面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举一反三整改台账。
整改措施: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其他类似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或工作计划)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南关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个清单要求,我街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了《明珠街道贯彻落实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0431—85307569。
明珠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