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七、措施序号19-3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街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长效机制不健全。针对思想认识、底线思维和正确政绩观、生态环保工作研究部署、推动落实、考核问责、协调配合等方面,大多没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报告机制、督办机制、查处机制、重大问题的累进解决机制。在认为具备销号条件的整改任务中也缺少长效机制的内容。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紧盯老问题、发现新问题,对中督、省督、回头看案件进行“回头看”对于出现反复的案件要立整立改,建立举一反三台账,形成工作措施及时查找和发现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南关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个清单要求,我街道组织人员以反弹的、重复反映的老问题为重点,建立举一反三台账,对所有问题逐一排查核实,形成排查情况报告。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0431—85307569。
明珠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