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七、措施序号21-1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街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长效机制不健全。针对思想认识、底线思维和正确政绩观、生态环保工作研究部署、推动落实、考核问责、协调配合等方面,大多没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报告机制、督办机制、查处机制、重大问题的累进解决机制。在认为具备销号条件的整改任务中也缺少长效机制的内容。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处置查处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机制,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制定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以加快解决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各种方式检查发现的问题,层层移交到人,强化督办检查,跟踪查处结果。办理结果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上级部门。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南关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个清单要求,我街制定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逐级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0431—85307569。
明珠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