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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街道完成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9-10-31 14:16 来源: 自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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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一项的第1条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街道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党政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思想上不够重视。一些干部想当然地认为长春市生态环境本底较好,重污染行业少,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不够。个别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重经济增长、轻环境效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等错误倾向。部分企事业单位环保意识薄弱,心存侥幸、打擦边球、顶风作案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承担治污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等相关“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等内容,纳入街道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自强街道办事处已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街道理论中心组安排学习。2019年4月29日,自强街道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相关工作,并抄写学习笔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19年9月17日,自强街道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在四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原文,并抄写学习笔记《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自强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81179817   

  

  自强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