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三项的第47条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街道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违法排污问题屡禁不止。“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绿园区存在“散乱污”企业1214家,既有环保手续又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仅61家。由于该类企业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或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严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绿园区政府虽然集中开展了整治行动,关停取缔629家、治理改造224家,但没有实现方案中2018年6月5日前“散乱污”企业全部停产的目标要求。
整改目标:使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措施:按照《长春市南关区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与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认真排查,一旦发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证无照、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散乱污”企业,实施严格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对辖区广告喷绘等企业定期排查,积极配合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进行处理。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自强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81179817
自强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