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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街道完成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9-10-31 14:10 来源: 自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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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七项的第21(1)条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街道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长效机制不健全。针对思想认识、底线思维和正确政绩观、生态环保工作研究部署、推动落实、考核问责、协调配合等方面,大多没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报告机制、督办机制、查处机制、重大问题的累进解决机制。在认为具备销号条件的整改任务中也缺少长效机制的内容。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处置查处机制、生态环境问题处置查处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机制,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制定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以加快解决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各种方式检查发现的问题,层层移交到人,强化督办检查,跟踪查处结果。办理结果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上级部门。

  整改完成情况:已建立自强街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辖区各处存在生态环境问题隐患的重点区域采取重点巡查,及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形成长效机制。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自强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81179817

  自强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