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2019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为:2019年4月5日(星期五)与周末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连休,共3天。
节日期间,请机关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并做好安全、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南关区机关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