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措施序号81)

时间: 2018-09-21 12:15 来源:
【字体: 打印

    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九项问题措施序号81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单位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提高全区上下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河湖保护机制和责任体系。逐步改善南关辖区伊通河、永春河流域水质。
    整改目标:2018年,辖区伊通河、永春河流域5处考核断面水质有所改善,2020年全面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实现全区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健全河湖保护机制和责任体系。完成《南关区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整改措施:查处开发区内污水排放企业。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会同长春市环保局南关分局联合排查开发区内污水排放情况。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办公室。投诉电话:89995017。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
                       2018年 9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