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3号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河湖保护机制和责任体制。
整改目标:健全河湖机制和责任体系。
整改措施: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日常检查、监管,处罚违法排污企业。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实现“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巡查”,形成巡河、治河、护河及河道保洁常态机制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5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长春市南关区农业局。投诉电话:0431-89995016。
长春市南关区农业局
2018 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