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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措施序号34)

时间: 2018-08-08 13: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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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问题措施序号34整改任务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目标: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在南关区得到运用,2018年内,实现全区《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零案件”突破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整改措: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环保部门与司法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与司法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并联合发文。

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86日至2018812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投诉电话:0431-88631838。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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