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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局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十六、措施64)

时间: 2018-08-07 09: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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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十六、措施序号64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提高全区上下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河湖保护机制和责任体系。逐步改善南关辖区伊通河、永春河流域水质。
  整改目标:2018年,辖区伊通河、永春河流域5处考核断面水质有所改善,2020年全面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实现全区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健全河湖保护机制和责任体系。完成《南关区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整改措施:做好辖区伊通河和永春河岸边垃圾清理工作。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南关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个清单》要求,我局定期清理辖区伊通河和永春河岸边垃圾,对河道流域清理工作进行总结。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3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市容环卫局。
  联系人:刘春山  联系电话:88939336
    
       
                                 

                          长春市南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