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二项第5、(2)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南关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目标: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努力打造“美丽南关”。
整改措施:建立研究生态环保工作机制。
(2)各单位(部门):各街道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党委会、各相关单位(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要有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方面的内容。(要求:<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中要有生态环保方面的内容)同前一、2、(2)
整改完成情况:从2018年4月份开始,我局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一次班子会,结合了我单位及所在辖区的实际情况,研究落实生态环保方面的工作。已做好《会议记录》。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工商分局。投诉电话:88491930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