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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街道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8-07-27 17: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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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六项(69)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街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提高水污染防止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河湖保护机制和责任体系。
  整改目标:实现全区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健全河湖保护机制和责任体系。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对河的检查、看护力度,发现岸边垃圾和水体污染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对辖区内河渠巡护力度。街道河长每月定期巡查两次,并做相应的巡河记录;社区级河长定期每周巡河三次并做相应的巡河记录,同时开展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3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桃源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0431-89301386.

                              桃源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