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二、措施序号5中的第2条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我街道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有的单位和部门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整改目标: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议事机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减少“文山会海”,形成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风气。
整改措施:建立研究生态环保工作机制。街道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结合辖区实际,研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方面的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2018年6月14日,自强街道领导班子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会,研究进一步抓好环保工作有关问题。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自强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81179817
自强街道办事处
2018年 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