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二项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加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建立机制,狠抓落实。
整改目标: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召开党组会,支委会研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1、制定《南关区商务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南关区商务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学习计划》。2、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等。3、召开2次党组会,1次支委会研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商务局。投诉电话:0431—85284989。
南关区商务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