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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司法局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8-07-16 10: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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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2-2项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南关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目标: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努力打造“美丽南关”。
   整改措施:建立生态环保工作科学决策机制。各街道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党委会、各相关单位(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要有研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方面的内容。(要求:<会议记录>中有生态环保方面的内容)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分别于2月26日、5月17日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达到整改目标,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3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司法局。投诉电话0431-85284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