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编号一、措施序号3中的第5条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提高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的认识,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生态的关系;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清醒的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加强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整改目标: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努力打造“美丽南关”。
整改措施:按照市级层面相关《城乡建设规划》,将“绿色发展”相关要求落实到本单位。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承诺书>已完成,保证按照市级层面相关《城乡建设规划》,将“绿色发展”相关要求落实到本单位。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住建局。投诉电话:81960275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