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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中共南关区委办公室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8-07-10 09: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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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一项问题、措施序号2;第二项问题、措施序号5-1),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单位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保工作机制。

整改目标: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努力打造“美丽南关”。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议事机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减少“文山会海”,形成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风气。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业务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二是印发《南关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任务清单》;三是成立《南关区区级领导的包保机构》;四是建立生态环保工作高位统筹、科学决策、综合协调机制。区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会议,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五是建立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工作机制。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整改措施,制定下发长南办发[2018]7号,长南发[2018]10号,长南发[2018]14号三份政策性文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级领导包保方案,制定下发了南关区整改方案,完整保存了相关工作的常委会会议记录。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710日至201871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委办公室。投诉电话:8528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