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二个问题措施5(2)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乡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有的单位和部门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整改目标:建立研究生态环保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各单位(部门):各街道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党委会、各相关单位(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要有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方面的内容。(要求:<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中要有生态环保方面的内容)同前一2(2)。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按照整改清单第二个问题中整改措施5(2)要求,于2018年3月22日,在幸福乡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的党委会;2018年6月8日,在幸福乡二楼会议室由幸福乡党委书记詹立军主持召开了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的党委扩大会议;幸福乡乡长刘文波召开了详细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的专题会议;2018年6月19日,在幸福乡二楼会议室由幸福乡党委书记詹立军主持召开了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的党委会议;由幸福乡乡长刘文波召开了关于部署迎接环保督查回头看检查工作的专题会议;2018年6月22日,在幸福乡二楼会议室由幸福乡乡长刘文波主持召开了落实南关区黑臭水体专项督查会议。我乡将按照整改清单要求,长期坚持。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8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幸福乡人民政府。投诉电话:0431-85385346。
幸福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