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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司法局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8-06-15 15: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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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3项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南关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目标: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努力打造“美丽南关”。
   整改措施:要在2018年5月份(完成)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等相关“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等内容,纳入区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要求: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制定了《南关区司法局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等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分别于5月24日进行了学习,达到整改目标,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1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司法局。投诉电话0431-85284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