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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发改局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8-06-04 16: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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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九、措施序号28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健全完善南关区商品煤质量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清洁煤炭供应、劣质煤炭退出市场”监管责任,有效消除煤炭监管领域盲区

整改目标: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努力打造“美丽南关”。

整改措施:执行《长春市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落实《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暨煤炭控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监管供暖企业购买、使用清洁煤。供暖期前后,会同区环保局、区住建局一起对用煤(供暖)重点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供暖企业使用洁净煤。(要求:有相关<文件><检查记录>等佐证材料)

整改完成情况:

已协同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对供暖企业购买、使用清洁煤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是供暖企业用煤情况符合环保要求。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64日至2018611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发改局。投诉电话:85284331    

 

 

 

              长春市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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