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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街道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措施2)

时间: 2018-05-31 16: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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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一、措施序号2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南关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目标: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努力打造“美丽南关”。
  整改措施: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各单位(部门):建立生态环保工作科学决策机制。各街道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党委会、各相关单位(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要有研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方面的内容。(要求:<会议记录>中有生态环保方面的内容)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已于5月22日召开新春街道党委会,讨论学习环境保护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了《新春街道生态环保专题会议计划》,并留有会议记录。下步将按照计划开展街道党委会与专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工作。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新春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84339350
           
                            新春街道办事处
                            2018 年5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