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一项问题措施序号35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确保辖区唯一一家在用的一台20蒸吨非电燃煤锅炉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并正常运行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目标:完成金田物业在用的一台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任务,并正常运行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监测20蒸吨非电大型燃煤锅炉。4月10日前,区环保分局要完成对金田物业20吨燃煤锅炉的监测工作,掌握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2017年采暖期前金田物业对其锅炉进行升级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在2017年11月22日,南关区环境监测站对其锅炉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该锅炉排放已达标。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投诉电话:0431-88631838。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
2018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