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二十二项问题措施序号84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影响辖区伊通河”水质问题
整改目标:巩固我区畜禽禁养、清理成果,确保不产生新的养殖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巩固畜禽禁养、清理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会同区农业局制定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禁养区”工作职责范围和奖惩机制,落实乡(街)、村(屯)定期巡逻看护任务,巩固清理成果,防范畜禽养殖反弹。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南关区畜禽禁养巡逻看护制度>已完成。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投诉电话:0431-88631838。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
2018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