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一项问题措施序号38的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确保辖区唯一一家在用的一台20蒸吨非电燃煤锅炉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并正常运行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目标:完成金田物业在用的一台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任务,并正常运行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对金田物业的污染减排管控工作。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区环保分局和区住建局联合对金田物业采取降低供热负荷(在保证居民供热温度达标前提下)或改烧清洁煤等减排措施,确保其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南关区环境监察大队管片科长第一时间对其进行通知要求金田物业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采取限期减排、错峰生产等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投诉电话:0431-88631838。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
2018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