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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工商分局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时间: 2018-05-23 1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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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30项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健全完善南关区商品煤质量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清洁煤炭供应、劣质煤炭退出市场”的监管责任,有效消除煤炭监管领域盲区。

整改目标:完善南关区商品煤质量监管机制;落实“清洁煤炭供应、劣质煤炭退出市场”监管责任;消除我区煤炭监管领域盲区。

整改措施:查处经营“煤炭”企业。

南关工商分局:412日前,完成对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7家经营范围中含有“煤炭”字样的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发现实质经营煤炭行为,申请市工商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煤质质量检验,消除煤炭监管领域盲区。(要求:有<检查记录><检验报告><执法文书>等佐证材料)

整改完成情况:我区现有煤炭经营企业719户,个体煤炭经营户56户,经前期摸排,未发现现场实质经营煤炭行为。2018312日至412日,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要求,我局对南关辖区内被抽查的吉林省中强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等7家经营范围中含有“煤炭”字样的企业进行了检查,经现场实地核查,共6户企业未在原地开展经营活动,已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企业与经营地址相符,但无现场实质经营煤炭行为。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523日至2018529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工商分局。投诉电话:88491930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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