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编号十一、措施序号38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确保辖区唯一一家在用的一台20蒸吨非电燃煤锅炉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并正常运行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防止大气污染。
整改目标:完成金田物业在用的一台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任务,并正常运行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防止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对金田物业的污染减排管控工作。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区环保分局和区住建局联合对金田物业采取降低供热负荷(在保证居民供热温度达标前提下)或改烧清洁煤等减排措施,确保其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开展南关区公用行业企业联合检查,落实实施方案、检查计划,并联合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公用局对金田物业多次进行联合检查。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住建局。投诉电话:81960275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