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编号十七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通过了长春市南关区督导组和本局的联合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整改任务:提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河湖保护机制和责任体系。逐步改善南关辖区伊通河、永春河流域水质。
整改目标:提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河湖保护机制和责任体系。逐步改善南关辖区伊通河、永春河流域水质。
整改措施:配合开展“两河”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治理工作。协调市相关部门对辖区伊通河和永春河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清查,并配合相关单位实施截污治理。
整改效果(或整改完成情况):已配合完成“两河”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治理工作。
现对以上整改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将投诉意见反馈至南关区住建局。投诉电话:81960275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