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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行为 践行良好风尚 街道组织学习宣传《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时间: 2020-05-08 14:31 来源: 南关区桃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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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倡导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5月开始,桃源街道辖区五个文明实践站组织志愿者开展了《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掀起一股倡导文明行为的热潮。

  一是志愿宣传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分批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学习了《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详细了解宣传条例中倡导的文明行为,对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 。通过学习,大家对条例有了一定认识,纷纷表示学习条例、遵守条例才能有更文明的长春,更美好的生活。

  二是志愿宣传走进辖区。志愿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文明行为知识,对一些存在不文明行为的市民进行耐心劝导,为过往居民细心地宣传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们共同参与到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居民们在看过文明宣传资料之后不约而同地表示,长春是我们共同的家,今后会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文明长春尽一份力。

  三是志愿宣传走进商户。志愿者们还走入辖区商户,详细为商户解读相关条款,该手册共分为七章,内容详实,把争做文明市民需要践行的各个方面都囊括其中,还涵盖了《文明十条》等内容。同时,鼓励商户文明经商,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大家纷纷表示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提升自身文明素养,影响并带动身边的人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长春人。

  此次宣传活动,既是帮助居民们自觉培养文明习惯,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主要落脚点。在社区内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